打假知假买假
发布时间:2022-12-22 12:47:56 人气:147
知假买假
知假买假的行为因购买者在客观上未受到销售者的欺诈,也不属于正常的消费行为,故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下是无法获得惩罚性赔偿。在食品、药品等安全领域只要生产者或者经营者生产或者销售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有权利要求惩罚性赔偿,是否为知假买假不作为获得惩罚性赔偿的条件。
消费者主张权利的法律依据
假一赔三的法律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假一赔十的法律规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如果您的企业有上述需求,欢迎您致电我公司洽谈合作。
全国打假免费热线:4000 444 007,打假专线:176 003 12315